日前,市场监管总局与新西兰初级产业部签署《中新有机产品认证互认升级安排》。
2016年11月,中新双方签署《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关于有机产品认证互认的安排》,在有机产品标准、认证要求、互认范围、后续监管等方面达成了一致性安排。这是我国对外签署的首个有机产品认证政府间互认协议,对于促进两国有机产业及贸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22年,双方发布互认实施文件,互认安排进入落地实施阶段。
《中新有机产品认证互认升级安排》旨在既有的合作框架下,根据实际贸易需求,对互认内容进行更新升级,包括更新两国相关法规标准,明确零售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加施的两种管理模式,新增有机大宗原料产品的互认实施方式等重要内容。互认升级将进一步便利中新食品农产品双边贸易,推动两国在有机产品领域的合作迈向新高度。
中新双方在有机产品贸易方面互有需求。《中新有机产品认证互认升级安排》的签署,将继续为中新经贸往来注入新动能,并持续为“一带一路”合作长远发展贡献市场监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