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际仲裁院联动港澳构建中企出海“法律护航编队”

©原创   2025-02-27 11:00   李晓玲

新华社广东分社记者 李晓玲

当前,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去”进行投资经贸活动,同时面临着经贸投资纠纷、法律合规风险等挑战。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的深圳国际仲裁院(简称“深国仲”),发挥“一国两制三法域”优势,与香港、澳门联动,持续推动国际化发展,构建中企出海的“法律护航编队”。

总争议金额连续三年超千亿元,国际化水平“看涨”

深国仲发布的数据年报显示,2024年,深国仲新受理商事仲裁案件14518宗,创历史新高;总争议金额从2023年的1383.10亿元增至1422.67亿元,连续三年超千亿元,在已公布的仲裁机构中继续位列世界前三。与此同时,深国仲结案数量和效率持续提升,结案13263宗,同比增长43.61%;1亿元以上案件由当事人或通过“边裁”实现共同选定首席或独任仲裁员的案件数量为128宗,占比88.73%。

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会副理事长、院长,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董事局执行主席刘晓春介绍说,为了能更好地服务中外当事人,满足企业国际化经营风险防范和争议解决的需求,深国仲持续推动国际化发展。一方面,国际案件持续增长。2024年,深国仲新受理涉外商事仲裁案件增至520宗,同比增长25.6%,争议金额合计510.39亿元。全球当事人覆盖地域进一步扩大,案件当事人来自64个国家和地区,同比上升45%,当事人累计覆盖国家和地区增至142个。

另一方面,仲裁员国际化水平持续提升。2024年参与深国仲案件审理的境外仲裁员达到338人次。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会副理事长、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董事局主席梁定邦表示,即将公布的新仲裁员名单总数将超过2000人。其中,境外仲裁员数量由569名增加到733名,增加了100多人,来源国由114个增加到129个,众多境外“重量级”国际仲裁法律专家主动申请加入。

图为2024年3月1日拍摄的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会理事合影(新华社记者梁旭摄)

德国海德堡大学学术委员会成员、香港大学教授彼得·马兰祖克表示,仲裁员的国际化非常重要,需要通过它来确保仲裁庭的组成是独立的,并且它有相关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处理相关事宜。深国仲名册中国际仲裁员越来越多,很多欧美企业与中国企业签订合同时,认可将深国仲写进合同,约定为指定仲裁机构,就体现了它的公信力在国际上越来越被认可。

从湾区到世界,联动港澳共同服务企业“出海”

国际仲裁如何助力企业“走出去”?在全球四大湾区中,唯独粤港澳大湾区有“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独特优势。作为我国内地首家在境外设立分支的仲裁机构,深国仲以“深圳+香港”双城联动模式,打造了粤港澳大湾区争议解决枢纽。刘晓春表示,深国仲将用好国际规则和港澳的独特法律制度与资源,护航中国企业“出海”。  

近年来,深国仲加快建设在香港设立的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通过深港“双法域”优势互补,以“双规则”“双名册”进一步突出“双城两院”跨境协同的独特优势,为中外当事人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特别是中国企业涉及普通法国家的纠纷,提供“对冲”选择。2024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裁定对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管理的仲裁案件采取保全措施,标志着“深圳+香港”之间的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实践又迈进了一步。

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陈卓瑛说,企业的涉外合同,尤其是与东南亚区域企业的合作,约定到深国仲解决纠纷的比例比较高。另一家企业代表介绍说,公司在境外市场的投资曾因合同纠纷陷入僵局,最终通过深国仲仲裁解决了问题。这让他们深刻地认识到“走出去”企业在境外需要强有力的法律支持,而深国仲的公正性、权威性受到国际社会和商事主体的广泛认可。

深圳联动港澳共建面向全球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梁定邦表示,深国仲跟香港澳门三地的司法机构联通,三地的法院和仲裁机构有机结合,“让大家对我们的法律制度和仲裁制度更有信心”。刘晓春表示,未来将在国际化治理机制实践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与香港和澳门的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加快建设深国仲在香港设立的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通过“双城两院”跨境协同的独特优势,为中外当事人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特别是中国企业涉及普通法国家的纠纷提供“对冲”选择,以多样化的规则安排来满足越来越多样化的纠纷解决需求。

深国仲的国际化步伐不止于大湾区。据了解,香港特区政府在一些境外招商推介活动中,都特别邀请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共同参加并专门介绍“双城两院”的重要作用。

AI赋能全流程,智慧仲裁成效显著

人工智能作为当前全球创新最活跃的领域之一,持续赋能千行百业。深国仲不断升级智慧仲裁系统,让AI技术赋能仲裁全流程,为当事人提供更加透明、高效、精准和更加便利的仲裁服务。

刘晓春说,深国仲仲裁立案已100%实现了电子化远程立案,还专门设立了智慧仲裁处,借助先进技术,更为透明、精准、便利地帮助中外当事人高效、高质量地化解纠纷,帮助中外当事人更为便利地获得立案、庭审、裁决书送达等仲裁服务。 

深国仲在智慧仲裁领域的创新,引领了全球国际商事仲裁创新发展。2024年,深国仲一宗国际仲裁案件的裁决依据联合国《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被新加坡高等法院承认并执行。在该案中,新加坡高等法院在全球首次确认仲裁机构作出的跨境电子送达有效,对国际仲裁的跨境送达产生深远影响,并为中外当事人广泛使用深国仲智慧仲裁系统解决国际商事纠纷提供了稳定预期。

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会理事、世界贸易组织(WTO)前总干事罗伯托·阿泽维多认为,国际争议的高速有效解决为世界经贸关系提供了稳定性,深国仲的智慧仲裁为国际商事争议的解决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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