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行介绍在中国实施结果导向型贷款的经验

2024-08-07 15:58   亚洲开发银行

亚洲开发银行(日本)城市发展专家陈金强等发表题为《在中国的结果导向型贷款项目》的文章称,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亚洲开发银行已批准12个发展中成员的39个结果导向型贷款(RBL)项目,总额为101亿美元。其中,在中国批准8个,总承诺金额为11.2亿美元。这8个项目分布在7个省,涵盖教育、卫生、公共部门管理、能源、城市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和其他城市基础设施和服务,以及信息和通信技术等各个领域。本文重点介绍亚行在中国实施结果导向型贷款的经验教训,以便为今后的项目和政策评论提供参考。

文章说,有效的结果导向型贷款项目体现出一种协调国家发展需求与亚行贷款要求的综合方法。结果导向型贷款项目是基于政府所有项目制定的,旨在提升执行和实施机构的自主权,激励它们积极追求项目目标。这不仅提高它们的运营独立性,也培养它们的能力,促进项目生命周期之外的持续有效性。

中国的经验表明,在以下情况下,RBL模式最适合:(1)政府相关发展计划中的挑战涉及诸多部门和利益相关者,适合采用整体的、结果导向型和系统化方法;(2)由于有大量小型和分散的活动,侧重于交易或投入的投资贷款办法在实现预期结果和全系统改进方面效率较低;(3)借款人已具备相对成熟和健全的支持体系,以及充足的机构和人员能力;(4)能够利用政府和发展伙伴的资源扩大亚行融资对发展的影响。

至关重要的是,亚行与借款国合作要在早期阶段确定和澄清RBL模式的适用性。通过为RBL模式的选择和应用设定明确的标准和条件,亚行可以提供急需的清晰度,以协助设计详细方案。早期澄清会确保所有利益相关者在项目设计过程中对模式有全面了解,应有助于项目高效实施。

但是,文章指出,挑战仍然存在,如确保有效的机构能力,协调审计与保障要求,以及应对方案设计和实施的复杂性。

文章说,对中国正在实施的RBL项目进行审查发现了关于有效设计和实施RBL项目的良好做法和建议。

一是,框架开发。亚行支持的RBL项目是政府项目的一部分。因此,在政府项目中定义明确的RBL项目边界、结果和支出框架必不可少,必须在项目准备的早期完成。

二是,项目管理办公室的授权。项目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包括具体的项目管理,安排结果验证和准备贷款提取申请,收集数据,维护事务,报告,协调各级政府和部门,并与亚行沟通。经验表明,项目管理办公室在项目准备和执行中发挥关键作用,需要获得充足的地位和权力。各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应配备足够多合格人员,并且在必要时可以得到顾问技术援助。

三是,有效的管理和灵活的执行。为了充分利用RBL项目的灵活性,尽早协调项目管理,及早确定可实现的目标和贷款分配是关键。这包括制定全面的规定和财务管理指引,以简化程序和确保贷款有效使用,特别是在涉及不同政府部门的情况下。

四是,项目结果框架。项目结果框架(PRF)由一组可测量的指标组成,这些指标用于跟踪项目进展,最终衡量其成功。这些指标通常为18至25个,应明确界定,能够衡量(最好有既定的监测和评价系统),并且亚行与执行机构要商定好基线和指标。

五是,支付指标。支付指标(DLI)是项目结果框架指标的一个子集,除了衡量结果外,还用于亚行贷款的支付。这些指标应该数量有限(大约5-7个指标,2-3个结果,每个项目输出至少对应一个指标)。它们的定义、衡量、监视和验证需要明确和详细的协议。它们还必须能够得到独立核查机构的独立核查。

六是,目标设定。指标目标的设定应考虑到输入格式,并且要基于现实情况,特别是那些具有100%目标值的指标目标。

七是,数据管理与验证。建立数据收集和报告的系统方法至关重要,最好由专门的管理信息系统来推进。缺乏这样一个系统通常会导致糟糕的进度报告,进而会对项目管理产生负面影响。

八是,机构发展行动计划。一份以机构发展和能力建设为重点的有针对性的项目行动计划会补充支付指标提供的激励。该计划对于加强RBL项目所涉及的系统和机构以及改善实现项目结果框架目标的前景至关重要。(编译:潘立华、秦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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