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拟重塑公共采购规则 中国企业面临新挑战

©原创   2026-09-20 09:31  

新华社欧洲总分社记者 黄晓兰

欧盟委员会9月9日提出公共采购法案提案,拟以一项直接适用于各成员国的统一条例,取代现行三项公共采购指令。欧盟委员会表示,公共采购约占欧盟国内生产总值的15%,是支持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此次改革旨在简化现行规则,同时强化公共采购在提升欧洲竞争力、经济安全、供应链韧性以及推动绿色和创新转型等方面的作用。

该提案目前仍处于立法程序之中,后续将由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审议。随着地缘政治环境变化和战略供应链风险上升,欧盟公共采购市场的竞争规则正在发生深刻变化。

公共采购战略属性进一步增强

欧盟公共采购制度长期强调市场竞争、透明度、非歧视和资金使用效率。近年来,欧盟政策讨论逐渐超越单纯的低价导向,更加重视项目质量、安全、社会效益和长期经济价值。

欧洲议会2025年通过的公共采购决议指出,过度依赖最低价格标准,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安全和劳动条件,损害公共采购的长期效益。欧盟委员会此次改革进一步强化公共采购的战略属性,将环境、社会、创新、安全和供应链韧性等因素纳入采购决策,并要求将最佳性价比作为主要授标方法。原则上,质量指标在综合评分中的权重不得低于30%,劳动密集型合同不得低于50%。

对于涉及关键基础设施、敏感信息、网络安全和供应链安全的项目,采购机构还可评估战略依赖、供应中断和第三国不当影响等风险。企业所有权、控制关系、产品原产地以及所受第三国法律约束,也可能成为部分项目审查的重要因素。

欧洲偏好引发竞争效率争议

提案引入的欧洲偏好机制尤其受到关注。根据提案,采购机构可以在符合欧盟国际承诺的前提下,限制未受相关协定覆盖的第三国企业参与采购,对商品、服务或工程的来源提出要求,或者在评标中对欧洲来源的投标给予一定倾斜。

这一机制在欧洲内部存在争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2026年发布的报告在梳理相关政策争论时,援引芬兰经济事务和就业部的观点指出,如果欧洲偏好的适用范围过广,可能减少投标数量,缩小供应商基础,并带来价格上升、质量下降和创新减弱等风险。该报告同时指出,欧盟公共采购原本已较多由本国企业获得,欧洲偏好机制的实际效果仍需观察。

欧洲部分工商界组织认为,公共采购规则承载过多政策目标,可能增加采购机构和企业的行政负担,影响跨境竞争和采购效率。中小企业组织则主张通过拆分大型合同、简化程序和减少对最低价格的依赖,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产业保护、经济安全、市场竞争和采购效率之间的平衡,仍将是后续立法审议的重要议题。

中国企业需应对准入与本地化新要求

提案将受到欧盟国际采购承诺覆盖的经济运营商和产品,与未被相关承诺覆盖的运营商和产品加以区分。前者主要包括来自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缔约方,以及与欧盟签署相关协定的国家和地区。中国目前尚未加入政府采购协定,也未与欧盟达成相应的政府采购市场开放安排,因此,来自中国且未受相关国际协定覆盖的企业和产品,在部分欧盟公共采购项目中可能面临不同的市场准入待遇。

随着欧洲偏好机制与欧盟国际采购工具、外国补贴条例及行业专项规定进一步衔接,中国企业参与欧盟公共采购,除产品价格和技术水平外,还可能受到企业来源、产品原产地、外国补贴、供应链安全和行业专项规则等因素影响。在关键基础设施、关键技术和敏感数据等领域,相关审查可能更为严格。

对此,中国企业首先应根据所在行业开展分类评估,密切跟踪欧洲议会、欧盟理事会及成员国的政策动向,重点研究企业资格、产品原产地、外国补贴申报、数据安全和供应链追溯等要求。其次,应稳步提升欧洲本地化水平,加强与当地供应商、服务商和专业机构合作,完善生产组装、零部件供应、售后维修和长期运维体系。再次,应从初始价格竞争转向全生命周期性价比竞争,通过可核验的数据说明产品在质量、能耗、维护、交付和服务等方面的综合优势。

总体看,欧盟公共采购改革将提高部分第三国企业的市场准入和合规成本。中国企业需要在保持技术和成本优势的同时,提高本地化经营、合规管理、供应链透明度和长期服务能力,以适应新的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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