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Regulation Is Europe’s Key Leverage in Global Tech Industry
中文摘要:加图研究所(美国)研究助理Emma Hopp在《监管是欧洲在全球科技产业中的关键杠杆》一文中表示,虽然欧盟《数字市场法案》(DMA)的时间线很长,从提出到生效跨越三年多时间,但它对欧洲科技行业的影响是立竿见影。被指定为“看门人”的七个平台——Alphabet(谷歌)、亚马逊、苹果、Bookings、字节跳动(TikTok)、Meta (脸书)和微软——继续对其服务进行重大修改,以履行其义务。
2024年6月,欧盟委员会判定,苹果应用商店和微软的Teams服务仍然没有遵守《数字市场法案》规定的义务,每家公司都可能被处以相当于其全球收入10%的罚款。
这项规定可能还会产生更深远的影响。像《数字市场法案》这样的法规已经成为欧洲在全球科技行业中的主要杠杆形式。该地区没有减少监管或其他壁垒,以鼓励本土企业创新,而是削弱海外竞争对手的实力,以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总的来说,没有人对“看门人”公司遵守《数字市场法案》的做法感到高兴。该法案是几十年来科技政策立场分歧的最新体现,表明欧洲继续试图向美国出口对领先科技公司的监管规则。欧洲不应因美国企业的成功而惩罚它们,而应考虑加入美国的行列,支持创新优先思维。根据欧洲的经验,美国政策制定者可能也会认识到,这种监管方法对各消费者和企业家都有实际影响。(编译:潘立华、秦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