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Asian industrial policy demands new state capabilities
中文摘要:澳大利亚东亚论坛发表智慧未来中心(Centre for a Smart Future)负责人阿努什卡·维杰辛哈(Anushka Wijesinha)一文《亚洲产业政策要求新的国家能力》。作者在文中表示,亚洲各国正在采纳新的产业政策形式,包括大规模公共投资以及在重要产业中进行股权共同投资。但这些做法需要国家具备较强的能力,以识别真正的市场失灵、设计有效的干预措施、与企业进行有效沟通并实施绩效监管。
文章称,尽管日本和韩国可能具备管理此类投资的制度能力,但其他亚洲国家面临更大的财政风险。这些国家在考虑复制这些政策之前,必须更加审慎。亚洲低收入经济体面临艰难的权衡抉择。在财政空间日益收紧的背景下,若公共资本配置不当,其代价可能会挤占在医疗卫生、教育及气候韧性等领域的投入,而这些领域往往能带来更广泛的普惠性回报。相比之下,日本和韩国拥有深厚的制度基础,能够更有把握地驾驭此类投资决策。这得益于其经验丰富的行业主管部门、成熟的发展金融体系,以及与绩效挂钩的监管机制。
文章指出,国家能力是成功实施产业政策的基础。这需要构建超越早期“发展型国家”时代经济规划传统的制度能力。负责管理这些投资的官员,其行事方式应更像成熟的投资者,而非单纯的产业规划者。国家重新直接投资于产业能力,是对现实结构性压力及竞争力挑战的一种合乎情理的应对之举。然而,负责管理这些资金的体制机制质量,以及对每一笔公共资本投入旨在实现何种目标的明确认知,其重要性不亚于投入资金的规模。在该地区许多地方,这些能力存在显著差异。亚洲各国政府在设计产业政策干预措施时,必须充分考虑到这一点。(编译:江明明、秦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