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The case for 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 working together in space
中文摘要:美国大西洋理事会非常驻研究员Dan Hart在《美国和中国在太空合作的理由》一文中表示,美国及其盟国正在制定一项重大的太空计划,目的是重返月球,建立永久的月球基地和绕月空间站。该项目引起公众兴奋,美国和伙伴国之间达成新的协议。与此同时,中国正在领导一个非常类似的项目,称为国际月球科研站,与俄罗斯和其他几个国家合作,包括白俄罗斯、埃及、尼加拉瓜和南非。两组国家分别为同一个目标而努力,彼此没有合作,要建立各自的月球基地,这与过去相比令人失望。当然,激发和维持合作存在挑战和障碍。
作者建议,中美可以从一个已经达成一致的原则开始。《关于营救宇航员、送回宇航员和归还发射到外空的实体的协定》于1968年生效。美国航空航天局和中国国家航天局之间应该建立一个双边工作组,为联合救援行动做准备。
一旦救援工作组成立,应寻求达成更多双边协议。这可能包括共同使用月球通信和导航服务,以及就提供消耗品、电力、栖息地和运输达成协议。
作者还指出,美国应该废除《沃尔夫修正案》。中国应该与美国就太空探索的行为规范和保护太空环境进行更开放的沟通。
编者注:《沃尔夫修正案》是美国一项具有争议性的立法,正式名称为“部门拨款法案”中的一个修正条款,由美国前众议员弗兰克·沃尔夫提出,并于2011年通过成为法律。该修正案主要涉及禁止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以及其他一些联邦机构使用政府资金与中国进行直接的双边合作,特别是在航天领域。(编译:潘立华、秦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