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勒哲尔国际经济研究所(比利时)研究分析师塞西莉亚·特拉西(Cecilia Trasi)发表题为《趋同而非结盟:第30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即,欧盟与中国的气候关系》的文章称,2025年11月1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十次缔约方会议(COP30)将在巴西贝伦市举行。《巴黎协定》的框架已牢固确立,但落实该协定的国际政治环境却面临严峻挑战。
美国再次退出《巴黎协定》,并承诺继续使用化石燃料,这对全球直接排放的影响或许有限,但其带来的信誉冲击却是系统性的:如果美国可以两度选择退出,其他国家又为何要做出超出最低限度的承诺?此外,美国削减甚至取消多项与全球气候合作直接相关的计划,包括大幅减少美国国际开发署的气候援助,并停止支持绿色气候基金,这些举动威胁到全球气候融资体系的结构完整性,削弱了各方对多边气候行动的信任。
信誉危机使欧盟和中国都面临压力,必须证明气候多边主义仍能取得实际成果。欧盟和中国均无法单独引领全球气候治理,但双方携手合作,将有助于稳定预期,并在当前分裂的体系中维持进展。中国作为全球最大排放国和最大清洁技术制造国,其作用至关重要;欧盟同样不可或缺。正如2017年美国退出《巴黎协定》后中欧合作获得新空间一样,当前形势再次为双方提供了合作契机。
对欧盟而言,其任务并非绕过其他大国,而是制定一种适应当前国际格局现实的气候政治新战略:即在内部保持强有力的监管,对外与中国开展有选择的合作,并构建多边联盟,共同提升全球气候雄心。
中国经济结构与能源结构的转型显示出可能迎来关键转折点。中国排放增速已显著放缓。2025年第一季度,中国排放量甚至可能开始下降,这主要得益于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的大幅提升以及工业活动的放缓。然而,煤炭在中国电力结构中仍占据主导地位:截至2024年,煤电占比仍达约58%。可再生能源与煤电并存的局面,反映了一种有意识的政策安排,旨在协调气候行动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之间的关系。
从欧盟角度看,中国既是合作伙伴,也是系统性竞争对手。中国与欧盟同为全球最大的清洁技术市场,在碳市场建设、排放监测和可持续金融标准制定方面也具有重要影响力。双方所面临的挑战在于,既要有效管控竞争,又要确保实现互利共赢的成果。
当前,欧盟与中国在气候合作中最直接的障碍来自贸易政策与气候目标之间的冲突。贸易摩擦正日益影响气候外交进程。除了妥善处理分歧,双方可在利益契合的领域开展务实、聚焦成果的合作,以积累互信。现有的中欧气候与环境高层对话等机制,已为这类合作提供了必要的制度基础。
例如,自2014年起,欧盟对中国碳排放交易体系提供的技术支持,有效推动了监测与核查标准的提升。此外,甲烷减排也应成为双边合作的重点领域。在煤炭开采、农业和废弃物管理等共同关注领域采取协调行动,有望快速实现减排,并促进相关技术和经验的交流。
绿色金融是另一个有望深化合作的领域,其驱动力更多来自市场与投资者需求,而非政治信号。2021年推出的《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为比较中欧在可持续投资界定方面的实践提供了重要框架。
下一步,双方应致力于增强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与中国绿色债券目录之间的互操作性,便利投资者跨市场配置资金,并降低交易成本。共同制定生物多样性及社会效益分类标准,也将进一步扩展绿色金融体系的覆盖范围;而统一的披露规则有助于提升跨境投资透明度。通过逐步推进技术标准的趋同与互操作性,这些举措将为绿色项目吸引更多国际资本。
最后,合作还可拓展至一个潜力巨大但尚未充分开发的领域——气候变化适应。欧盟和中国均积极支持适应行动:欧盟通过其发展合作计划与多边基金,中国则借助南南合作渠道提供支持。
双方合作的机遇在于协调各自行动,例如在气候脆弱地区共同资助早期预警系统、分享适应型农业与水资源管理经验,并在多边适应框架下加强协调,以提升效率、避免重复投入。
文章总结指出,中国不会成为欧盟的气候盟友,但仍是不可或缺的合作伙伴。欧盟应努力确保双方竞争不会阻碍共同目标的实现。第30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将检验欧盟是否能够有效将对华竞争转化为合作成果。(编译:潘立华、秦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