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The misdiagnosis of middle power cooperation
中文摘要:澳大利亚罗伊国际政策研究所发表印度喀拉拉邦圣托马斯学院政治学系助理教授比永·索尼·约瑟夫(Biyon Sony Joseph)题为《对中等强国合作的误解》的文章称,人们对中等强国合作持怀疑态度可以理解。因为各国优先事项、政治体制和地区关切各不相同,协调合作绝非易事。鉴于此,人们很容易否定中等强国合作能够对国际局势产生实质性影响的观点。问题在于衡量标准。许多人假设中等强国必须弥补或制衡大国才能发挥作用,这是一个不切实际的标准。
中等强国无需取代大国,其作用或许有限,但却依然重要。在当前国家体系下,影响力不仅仅体现在军事实力或国家对外的强制力上,还体现在议程设置、规则制定以及在那些大国分心、分裂或漠不关心的领域进行协调。贸易、技术标准、气候政策和全球卫生等领域的结果并非完全由大国决定,如中等强国主导的贸易协定、气候倡议、疫情应对措施等。在这些领域,中等强国往往拥有较大的行动空间。
人们也往往误解“共同行动”的真正含义。期待一个由中等强国组成的紧密联盟步调一致地行动是不切实际的。事实上,中等强国往往采用的是一种更为灵活的合作模式。各国在特定问题上走到一起,在利益重叠的领域保持一致,在利益不一致的领域则选择退出。这并非永久性的联盟,而是一种功能性联盟。
另一种常见的误解是,中等强国之间的分歧太大,难以维持有效的合作形式。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但多样性不会完全排除合作。当利益趋于一致时,合作就会发生。重要的不是完全一致,而是在具体问题上达成共识。中等强国无需在所有事情上都达成一致才能在某些方面开展合作。事实上,有限的协调往往足以产生实质成果。
更准确的观点是,大国在某些领域占据主导地位,尤其是涉及“硬安全”领域时,但其无法垄断所有形式的影响力。在许多领域,尤其是在那些需要协调而非强制力的领域,中等强国既有动机也有能力采取行动。(编译:秦川、江明明)
